做生意为的就是挣钱、有利可图,不过有人却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来大批粮食,再低价出售。奇怪了,这人怎么就甘愿做亏本买卖呢?有猫腻!
2019年6月,高阳县公安局旧城责任区刑警中队接到辖区一粮油公司负责人郭某的报警,称其卖给一名自称“张某”的男子十几车玉米,张某给郭某转了一部分粮食款之后,剩下的尾款迟迟不肯交付。期间,郭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尾款,张某就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还款,最后干脆“人间蒸发”了。想来想去,郭某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警后,高阳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发现有大量类似警情,警方展开调查……
相关销售票据
相关销售票据
办案民警对被骗商户一一进行情况核实。这些商户遍布全国各地,为了调查取证,民警办案足迹遍及山东、黑龙江、湖北等多个省市,调取的票据、银行流水等各种纸质证据摞起来有1尺多高,历时一年多时间,掌握了充分的证据。
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上述行为系男子潘某所为。高阳县公安局立即对潘某进行网上追逃。经过大量工作,在山东警方的有力协助下,于近日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抓获。
原来,自2017年开始,“手头吃紧”的潘某在微信群里主动发布收购粮食的信息,自称有渠道能够高价销售。收购商户粮食后,潘某只交付部分粮食款,并以各种理由不交付尾款,最后干脆关机失联。根据相关证据显示,潘某卖出粮食其实已经拿到了全款,但是对下一级卖粮商户,他却谎称上一级收购方没有付清全款,拒不给卖粮商户支付尾款。这期间,为防止被识破,与商户往来时,潘某多次更换手机号码,不断变换名字,自称“张某”、“李某”,报警人郭某提到的的“张某”其实就是潘某本人。
生意这么做,害人又害己!在收购粮食的过程中,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故意欺骗被害人;面对被害人的催款,采取了关机潜逃的方式躲避。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
据了解,潘某共计作案20余起,行骗轨迹遍及国内多个重要产粮省份,共计诈骗金额300余万元,涉及种粮农户1300余户,合计农田近5000亩。
目前,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